嚴刑峻罰之一「鞭刑」實錄(降底台灣犯罪率之重要參考)
說明:
他山之石可以攻錯,在新加坡,攜帶海洛因毒品30公克,唯一死刑,在台灣運毒販毒百公斤,頂多判十年,然後關五年就放出來了。
台灣是作奸犯科,犯罪者的天堂,苦哉!台灣守法的廣大老百姓。
希望國人能支持「鞭刑」,在新加坡,作奸犯科者寧願坐牢,也不
願受「鞭刑」呀!
可見,鞭刑是對作奸犯科者,除了死刑之外,最佳刑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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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人真事鞭刑實體驗
圖一
我國前內政部長張博雅曾贊成過引進鞭刑,以遏止犯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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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二
這應該不是新加坡的鞭刑,新加坡的鞭刑是機器化鞭打,不是人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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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三
這不是小學被老師打屁股那麼輕鬆,而是皮開肉綻。有人質疑是否太過不人道,但是如果是你本身,或你家人親友被強姦、強劫,你的兒子被毒販控制,你作何感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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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,如阿富汗、巴哈馬、汶萊、伊朗、安曼、馬來西亞、巴基斯坦、沙烏地阿拉伯、南非、蘇丹、史瓦濟蘭、千里達、托貝哥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、葉門、辛巴威及新加坡。
但在東南亞國家中,只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二國採行而已。目前新加坡處罰鞭刑之種類,在1966年通過一個以維護市容為目的,也就是著名的「破壞法」(Vandalism Act),來以重罰處罰塗鴉及破壞公私財產的行為之前,新加坡鞭刑僅限於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傷害的罪嫌,包括:重傷害、搶劫、強暴及猥褻等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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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是由反毒害聯盟顧問--吳正坤典獄長熱心推介)
《攜帶毒品30公克判死刑--你知道鞭刑打几下》
http://www.mtp.moj.gov.tw/moj/010.htm
《台灣毒品禍害分析》
http://www.mtp.moj.gov.tw/moj/001.htm
舉手之勞,救人無數--救救我們這苦難社會
http://www.buddhanet.com.tw/poison/email.htm
反毒害聯盟
http://www.buddhanet.com.tw/poison/homepage.htm
情報來源 http://www.buddhanet.com.tw/poison/drug/drug_other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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