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社 – 2013年2月2日

 

(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日專電)印度內閣昨天在國會休會期間,通過1項通常在「緊急狀況」下才頒行的「命令」,規定手段凶殘強暴案的被告可處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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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女孩被歹徒強暴之後,還遭到歹徒用強酸殘酷毀容


新聞範例(附粉絲團簽名)00凶殘強暴可處死 印度內閣通過

 

不等國會預算會期21日開議,內閣昨晚通過這項修正印度刑法的「命令」(ordinance),待總統穆克吉(Pranab Mukherjee)簽署後將正式頒行生效,目的在向社會傳遞政府強化反強暴法制的決心。


政府為平息巴士輪暴案引起的街頭示威,去年12月下旬召集法學專家成立1個專門小組檢討現行反強暴法制。退休首席法官韋瑪(J.S. Verma)領導的這個3人小組今年1月23日向政府提出修法建議,政府在9天後參考小組的建議,通過上述命令。


現行印度刑法規定,遭定罪的強暴犯可處最輕7年、最重無期徒刑;輪暴犯刑度則為最輕10年、最重無期徒刑。


「印度人報」(The Hindu)今天報導,內閣昨天通過的命令用「性侵犯」(sexual assault)字眼取代原本刑法所稱的「強暴」(rape),並規定性侵案被告若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成為植物人,將遭處最低20年徒刑、最重死刑。

內閣通過的命令所規範的最高刑度,比專門小組建議的無期徒刑更重。


「今日郵報」(Mail Today)今天報導,上述命令將輪暴、強暴未成年、警察或公職人員強暴等案件被告,在遭定罪後的最低刑度從10年倍增為20年,最重可處無期徒刑。總統穆克吉可望明天頒行新法。

報導說,除遭判無期徒刑外,現行印度刑法對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為10年。昨天通過的法令大大提高針對女性犯罪的刑責。1020202

新聞來源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7%B6%E6%AE%98%E5%BC%B7%E6%9A%B4%E5%8F%AF%E8%99%95%E6%AD%BB-%E5%8D%B0%E5%BA%A6%E5%85%A7%E9%96%A3%E9%80%9A%E9%81%8E-0844150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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