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01-31 21:33 新聞速報 【中央社】
 

 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去年潛逃出境,法務部今天指出,部長曾勇夫請英國上議院議員協助,盼英方緝捕林克穎歸案。

 

新聞範例(附粉絲團簽名)00英商落跑 法務部請英議員協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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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總統馬英九今天說,英國商人林克穎棄保潛逃,他非常生氣,要透過各種途徑,讓違法且潛逃的英國商人面對司法,外交部也與駐英國代表處聯絡,因為中華民國與英國法院相互承認民事判決,在民事方面可以透過這個途徑。

 
 林克穎在民國99年撞死送報生,二審去年7月26日依酒駕、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判刑4年,最高法院審理期間,林克穎在去年8月14日持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出境。檢方拘提無著,今年1月29日對他發布通緝。


 法務部指出,英國上議院議員艾爾道布斯勛爵(Lord Alf Dubs)昨天到法務部拜訪曾勇夫,曾勇夫告知,林克穎在台因酒駕撞死送報生,經法院判刑確定後,又持他人護照冒用他人身分潛逃出境,如英方未能協助緝捕歸案,可能引發台灣民眾不滿,進而影響台英雙方友好關係。


 法務部表示,艾爾道布斯勛爵承諾回英國後,將寫信給英國有關當局協助緝捕林克穎歸案,法務部已將林克穎案相關資料送交艾爾道布斯勛爵,請對方協助。

 外交部條法司長申佩璜受訪時說明,台灣與英國雙方法院多年前達成共識,並有書面互惠保證,相互承認彼此的民事判決,最近的案例是1名台商在英國有代理權紛爭,英國法院最後判決台商敗訴,英國代理商向台灣法院請求執行獲准。


 法界人士說,根據司法院(87)廳民一字第04247號函,英國高等法院於1996年曾於裁定中承認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最高法院判決效力。1020131

 

新聞來源 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130502/132013013101527.html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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