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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2009年四月,彰化和美10個月大的黃姓女嬰,遭狠心父親丟入滾燙煮麵鍋燙死。彰化地方­法院14號一審判決出爐,把親生女兒丟進熱鍋的黃姓男子,法官考量被告深具悔意,判處­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
這是去年10個月大的黃姓女嬰與死神搏鬥的畫面!由於全身百分之90二到三度灼傷,四­天後,小女嬰因為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當時這個案件引發各界震驚。女童母親心中還是怨恨­,但是希望他真正反省,對其它的子女盡一個作父親的責任。

時隔一年,彰化地方法院14號一審判決出爐,47歲的黃姓男子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­終身。由於被告犯案之後,相當後悔,法官認為已有悔意,免其死刑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

據了解,黃姓男子從事麵條批發,經常因為喝醉,回家和妻子發生口角;去年4月18日,­夫妻又發生爭吵,黃姓男子一氣之下拿孩子當出氣筒,丟到滾燙湯鍋。

雖然黃家並非社會局列管的高風險家庭,社福人員還是呼籲,類似這種酗酒成性的家長,往­往是不定時炸彈,家人跟左右鄰居應多加幫忙留意,避免家暴悲劇一再發生。"

 
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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